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超鲁能国安董路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中超鲁能国安董路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安和鲁能的冲突,好像是双方球员的拼抢,其实是鲁能球员对于之前误判的不满。
首回合遭到争议判罚,裁判送北京国安点球,让领先两球的山东鲁能被追平。次回合,段刘愚破门帮助鲁能2比1领先国安,却被裁判追溯到格德斯对李可的犯规。正当鲁能球员沉浸在不公正的时候,张玉宁完成“梅开二度”并且拿下了比赛。赛后,格德斯追着韩国主裁判讨个说法,这一位在本场比赛表现出色的前锋,除了胜利之外还少了一个进球;莫伊塞斯是完成了一个进球,并且与对手对抗中受伤被换下场。
面对这一个结局莫伊塞斯难以接受,他在更衣室坐在地上久久无法平复悲伤的心情甚至落下了男儿泪。万万没想到的就是,恒大“巴西帮”在第二天组团安慰鲁能的两位巴西外援。根据格德斯的社交账号上可以了解到,广州恒大的保利尼奥、费南多、艾克森和洛国富拿上钓鱼的工具,与格德斯和莫伊塞斯一起“钓大鱼”。相信,恒大“巴西帮”能够让鲁能外援们早日走出悲伤的情绪。
最后一位敌人,就是中超联赛的主裁判了。随着中超联赛愈发精彩,主裁判的水平也得到大幅度提升,但是我们依然能够发现错判和漏判的存在。这些裁判的不足本以为用VAR视频裁判就能弥补,万万没想到的就是,VAR却成为恒大比赛的敌人。因为所谓的精准判罚,反而成为主裁判理所当然“错判和漏判”的理由。特别是在广州恒大的比赛过程中,很多正确的判罚出现在对方,而恒大却多次错判漏判而遭到输球。
当然,遵守规矩是每一个球员的义务。但是规矩动不动就“严惩”,对于本身就是热血的而且还是对抗性如此之高的体育运动,要求足球运动员90分钟内都是“文明和谐”的是根本不可能的。而这一项运动的模式就是应该搞对抗,并且有一定的“情绪”的。如果中超这样的对抗,或者所谓“不文明”的举动都难以接受,更加不说英超这样的五大联赛了。而且,过分严打,过分吹哨必然会导致比赛的观赏性大大降低。动不动就停止比赛,动不动就处罚球员,这无论是对于球员的积极性,还是比赛的流畅度都是严重的打击。
还有就是,裁判的处罚和足协的处罚轻重没有得到统一,导致一些球员犯同样的规,却得到不一样的处罚。这不仅是对规则公平性的挑战,还是对希望“文明和谐”的处罚初衷的蔑视。所以,无论山东鲁能遭到什么不公正的对待,其实不应该把问题在比赛中发泄,而是通过场外的途径表达自己的不满会更加合适。
我们知道刚结束的京鲁大战成为热点,而且也上了热搜,这场比赛肯定可以载入史册,北京国安取得最后胜利,但是这场比赛来得不容易,而且场上冲突不断,特别是费莱尼那个粗野动作完全可以出示一张红牌,可是主裁判并没有这样做,但是后面导致北京国安与鲁能球员发生冲突,为什么侯森和于洋的做法值得所有称赞?
这个犯规时间正好是离比赛快要结束,场上形势对于山东鲁能十分不利,他们落后一球,想快速扳平比分,他们心态越踢越着急,根本就没有一支成熟球队的做法,当侯森把球很稳抱在自己怀里,这个时候山东鲁能外援费莱尼上前就是一飞腿直接踢在侯森头上,而且还有一个踩踏动作,这属于恶意犯规,这场比赛费莱尼已经不是第一次做出这样的恶意犯规动作了,主裁判应该果断出示一张红牌,也就不会有后面的冲突。
当北京国安副队长于洋看到自己的队友被费莱尼如此欺负,能不生气吗?他是场上副队长,即使不是队长,看到对方欺负自己的队友,能不生气吗?所以于洋上前讨要说法,这个时候刘军帅和金敬道开始动手推于洋,后面还有几十个鲁能球员和工作人员上前殴打于洋,从于洋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来看,鲁能球员下狠手了,这还是职业球员做法吗?还是职业球队做法吗?与流氓一样,对于参加闹事的球员应该全部开除,不让他们踢职业联赛。
这次冲突的受害者当然是侯森和于洋,他被费莱尼踢得如此狠,他也知道自己痛,但是他想把事态平息下去,于是稍做调整之后,他又站起来了,从慢镜头来把,他捂着胸,手也很痛,但他并没有装,如果换成其他球员,在球队领先的情况之下,对方急于想扳平比分,他完全可以在地上躺几分钟,直到比赛结束,他才起来,可他并没有这样做,如果也真这样做,可能事态更加严重,所以主持人都称赞侯森的做法,识大体,至少比很多鲁能球员强多了。除了侯森之外,还有于洋,他被鲁能球员几十个人围攻,他可以随势倒地不起来,可他并没有这样做,他与侯森一样识大体,不想事态更加严重,这样的球员更加值得尊重,相反闹事的鲁能球员,与上面这两位球员相比,人品差距太远了。
黄强歪谈体育认为,京鲁大战已经结束了,但是有关双方争论并没有结束,山东鲁能球队可能会有大的动作,要么向上级申诉,要么退出不完了,只有这两种结果,其实这场比赛山东鲁能输在心态上,当落后不利的情况之下,他们的心态变了,并不是一支成熟球队体现的做法,还有参加闹事的球员,他们不怕事大,有一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感觉,这不是职业球员的做法,足协应该对这些闹事的人追加处罚,不然成为踢野球的比赛,当然对于洋和侯森的做法应该表扬,不管是北京国安俱乐部,还是足协都应该出公告表扬他们的做法,他们识大体,把事态控制下去,如果他们不识大体,他们完全可以装,像郜林一样轻轻一碰就在地上翻几圈,也要滚到禁区内骗点球,然后倒地不起,可他们并没有这样做,他们俩人不痛吗?当然痛,自己痛算不了什么,能够平息事态才是关键,你们觉得侯森和于洋应该表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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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吉尔被判罚点球后,多路平台解说在评论说:“这球,是点球?”
在经过视频裁判提醒,裁判改变了初心,判罚了吉尔有意手球,凭借这个点球国安扳平了比分。
比赛第48分钟,姜涛边路传中,由于场地浇水太多,吉尔在防守时不慎滑倒,倒地时支撑手臂无意碰到球,国安球员示意犯规,主裁判第一时间没作判罚,如如此下去,这是个正确的判罚。
谁知,视频裁判果断出手,提醒主裁判手球犯规,主裁判通过视频裁判,而做出改判,只能说,外籍裁判来执法,很会会意的。吉尔那球是哪门子故意手球,倒地用手支撑再合理不过了,视频裁判为何对这样的合理的动作要那么下狠手,视频小屋里坐的是哪位大神。
正是凭借吉尔的“被送点”,先前用排球姿势送点的巴坎布扳平比分。说吉尔无意手球该判点,那后来朴成禁区内手臂挡球的动作,岂不是更该判点,可惜用了视频裁判,没有判罚点球。
至于董路说的手球取消了有意和无意之分。可以这么认为,巴坎布手球是有意,而吉尔手球是无意,主裁判把有意的,无意的都判罚点球,所以就有了两者不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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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讯 今晚,2018足协杯决赛首回合,北京国安对阵山东鲁能。最终,双方凭借两粒点球战成1-1。上半场,巴坎布禁区内手球,塔尔德利点球破门。下半场,吉尔手球,巴坎布命中点球。赛后引发了热议。
实事求是地说,判给国安的点球确实勉强,但董路说手球取消了有意和无意之分,这个说法应该更勉强,甚至可以说是错误的。
首先是巴坎布的点球,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确实右手臂高高举起并且非常明显地碰到皮球。主裁判第一时间并没有看到,是边栽提醒后才作出的改判。但是有意还是无意,只有巴坎布自己心里最清楚。从常理上看,这应该是无意。因为球也越过球门,巴坎布当时是在后点高高起跳,同时举起右手击球。作为一名足球运动员,应该知道禁区手球的有意和无意判罚依据,最主要是看手臂是否张开。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无意,这个动作外人无论如何是判断不出来的。
其次吉尔的点球,这倒有可能真的是无意。因为吉尔当时是整个人俯身滑倒,右手臂有一个支撑身体的动作,是皮球砸向了他的右手臂。如果一定要较真,那就是吉尔的手臂略有一点向外的动作。但这个动作很难判定是身体滑倒后为了保护自身不受更大伤害的无意行为,还是滑倒之后故意以手触球。这怎么能说是取消了有意和无意之分呢?
倒是第60多分钟朴成的点球,主裁判没有判罚,证明了董路的说法是错误的。当时朴成和于大宝一前一后档在佩莱的前面进行防守,鲁能球员大力施射,皮球直接射向朴成。后者本能地侧过身躺避,皮球直接打在他的左手臂上。但整个过程中,朴成的手臂并没有张开,而是紧紧地贴着身体,这应该是一个本能的保护身体动作,所以主裁判非常果断地作出不判罚点球,并向鲁能球员作出了手臂贴身的示意。
按正常理解,我也认为巴坎布是无意为之。因为很难解释他身后的另一名国安球员跟他一样的动作:同时起跳,同时高举手臂。这只能说是巴坎布身后的国安球员确确实实是受到巴坎布的影响之下,瞬间无意识行为。而巴坎布的动作,应该说是作为运动员在某一瞬间,情急之下的下意识动作。但足球比赛很多时候是瞬间转换,一两个动作之间电光火石,主裁判也无法停下比赛开会研究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关键是作为当事人,巴坎布了并没有对此判罚作出任何辩解。
董路所谓的点球判罚取消了有意无意之分,只能说是他也是瞬间作出的“护犊子”的表态,是对场上比赛的一种焦急表现,属于“激情表达”,但肯定是一种错误的说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超鲁能国安董路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超鲁能国安董路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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